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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力资源从业人员培训
2020-5-10 13:24:22
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《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》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浙人社发〔20197号)精神,提升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法律、政策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,经研究,决定开展全市人力资源从业人员培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对象:已经从事或希望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工作,但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,主要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介绍的人员。 

二、报名办法:培训对象填写《温州市人力资源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登记表》(详见附件1)一式1份,电子表格发送到:305059976@qq.com或纸质表格寄送至温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协会(协会地址: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5号人才大厦505室)。

三、培训形式: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形式。线下统一组织培训,线上(手机等设备)练习后参加考试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1.培训组织工作由温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协会承办。有关培训时间、地点及考试等由协会另行通知。

2.考核合格后,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协会颁发电子版《浙江省人力资源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》;同时由温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协会统一颁发纸质《温州市人力资源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》。证书由省省人力资源协会统一编号,可在线实名查询,全省通用。

3.联系电话:0577-88500363/吴老师

 

附件:1.温州市人力资源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登记表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1

 

温州市人力资源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登记表

 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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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

 

 

毕业院校及专业

最高学历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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