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《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》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浙人社发〔2019〕7号)精神,提升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法律、政策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,经研究,决定开展全市人力资源从业人员培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:已经从事或希望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工作,但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,主要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介绍的人员。
二、报名办法:培训对象填写《温州市人力资源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登记表》(详见附件1)一式1份,电子表格发送到:305059976@qq.com或纸质表格寄送至温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协会(协会地址: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5号人才大厦505室)。
三、培训形式: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形式。线下统一组织培训,线上(手机等设备)练习后参加考试。
四、其他事项
1.培训组织工作由温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协会承办。有关培训时间、地点及考试等由协会另行通知。
2.考核合格后,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协会颁发电子版《浙江省人力资源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》;同时由温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协会统一颁发纸质《温州市人力资源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》。证书由省省人力资源协会统一编号,可在线实名查询,全省通用。
3.联系电话:0577-88500363/吴老师
附件:1.温州市人力资源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登记表
附件1
温州市人力资源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登记表
姓 名 |
性别 |
出生年月 |
照 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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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院校及专业 |
最高学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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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 所 |
邮政编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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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码 |
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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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 全称 |
注册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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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 学习 培训 经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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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